2024年深圳市文体娱乐业扶持计划—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文化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文规〔2020〕2号);
(二)《关于促进文体娱乐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文规〔2024〕5号)。
二、支持对象
本扶持计划资助对象是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简称“文体娱乐业”,主要包括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五大业态),并纳入全市文体娱乐业行业统计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已纳入我市规模以上文体娱乐业企业库,2023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1亿元且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38%,或营收不足1.1亿元,但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超过100%的文体娱乐业企业。
(二)申报主体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财政资助项目。
(三)申报主体提交的营业收入、纳税金额等经营指标数据客观真实,与纳入统计主管部门报表数据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四)按要求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报送统计数据。
(五)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助方式及标准
1.资助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无数量限制。
2.资助标准:按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量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
1.文化娱乐业企业登录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s://wczxzj.szwen.cn),点击“项目申报”,选择“网上申报”栏目中的“高质量发展项目”,在线填报申报书并按系统提示要求上载相关附件。
2.申报主体主营业务属于《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中确定的十一大行业类别的体育企业,请登录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https://tc.szwen.cn/tysb/)进入“文体娱乐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奖励(体育类)”模块进行申报(申请奖励类型选“体育企业营收增速奖励”)。
(二)书面材料提交
系统初审通过后,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通过系统下载打印申报书纸质文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企业近二年(2022-2023年)审计报告复印件(首页盖公章,需有备案二维码)。
4.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近二年度(2022—2023年)纳税证明(盖公章)。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2022年及2023年企业财务报表证明(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或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2022年及2023年财务报表数据整屏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双面打印,编排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公章,侧面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即日起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6日18:00。
初审结果发布时间:2024年5月18日,由申报系统反馈初审结果信息。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通过初审的文化娱乐类企业根据系统信息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按本指南第五项指引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通过初审的体育企业,按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网(http://wtl.sz.gov.cn/)发布的书面审查通知提交书面资料。
(四)咨询电话:0755-26037122
七、决定机关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八、申报和审核程序
网上申报——网上初审——提交书面材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财务审计——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审议——社会公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达资金计划——拨付资助经费。
九、办理时限
2024年完成评审,预计2024年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