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华新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深龙华经服〔2013〕114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龙华新区2016年科技创新资金项目拟资助名单(第一、二批)在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 和个人对公布事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 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 拟资助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地 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龙华新区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312办公室
附 件:附件1.2016年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科技创新资金项目拟资助名单(第一批).xls
附件2.2016年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科技创新资金项目拟资助名单(第二批).xls
深圳市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