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我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根据《深圳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 定,我委组织开展了深圳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2016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经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深圳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2016年第一 批拟扶持项目在市发展和改革委网站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 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 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02室。
附件:深圳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2016年第一批拟扶持项目汇总表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6年4月25日